【《新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出來還分配嗎?】

應該還分配吧 。剛看了下 (新兵役法)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 。經兵役登記和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這一條說的是國家6月30日以前驗兵征兵而且今年我們地區征兵驗兵都是11月10月,和國家提出的“新兵依法條列”時間也對不上 。所以按理說今年回來的還會分配,今年去的也應該分配 。今年執行 。明年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