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是婚前購買的商品房依法應屬于婚前個人財產,但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名字,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該商品房依法由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一旦離婚,另一方可以分得其應得的那一部分 。
【法律依據】
【婚前財產婚后加了名字離婚怎么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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