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清算組的組成(二)破產財產(三)破產清償
要遵守的規定:
《破產法》第二十四條人民法院應當自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 。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 。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
【法律依據】
【公司破產如何清算要遵守哪些規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條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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