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誤解 , 是指一方因自己的過錯而對合同的內容等發生誤解 , 訂立了合同 。
誤解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構成并產生使合同變更或撤銷的法律后果 。
1、必須是表意人因為誤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
2、必須是對合同的內容等發生了重大誤解 。
【合同重大誤解的構成條件】3、誤解是由誤解方自己的過失造成的 , 而不是因為受他人的欺騙或不正當影響造成的 。
4、誤解是誤解的一方的非故意的行為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 , 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 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 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 ,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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