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已經違法,當事人可以要求賠償,用人單位需要自第二日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不予賠償的,勞動者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從公司辭職未簽勞動合同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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