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協議離婚需要的手續:
1、申請離婚登記
夫妻雙方需要帶著結婚證,有效身份證件共同親自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內地婚姻登記機關一般指民政局)提出申請,并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
2、受理申請材料
(1)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 。如結婚證丟失,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員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受理離婚登記申請 。如果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根據規定,這種情況,當事人除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外,還需要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也就是需要當事人先去婚姻登記機關調取結婚登記檔案),婚姻登記員才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受理離婚登記申請 。
(2)申請材料初審通過后會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如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將不予受理 。雙方拿到這個回執單后就可以回去等待了,這時,30天的冷靜期就開始計算了 。
3、等待30天離婚冷靜期
(1)在這30天的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如果后悔了不愿意離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 。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會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 。
(2)冷靜期內,你可以主動去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當然也可以不去撤回,而是消極的等待這30天過去 。當這30天過去以后,接下來的30天內(也就是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的30天內),如果雙方沒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去申請發給離婚證,那么就視為雙方撤回了離婚登記申請,也就是不離了 。
4、申請離婚證
30天的冷靜期過后,如果夫妻雙方仍然決定要離婚的,則需在冷靜期滿后的30天內,也就是又一個30天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帶著以下材料:
(1)離婚協議書3份(協議書中需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結婚證
(3)雙方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有效身份證件
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之前申請離婚登記的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同時需接受婚姻登記員的詢問并在筆錄上簽名 。婚姻登記員會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和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會繼續辦理,對于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將不予辦理 。
5、登記、拿證
婚姻登記員審查材料后,對于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登記條件的,將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 。
猜你喜歡
- 離婚財產分割算贈予嗎?
- 絲芙蘭生日禮需要購物嗎?
- 探探審核認證需要多久
- 小升初報名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 小升初參加搖號需要什么條件
- 離婚登記人數驟降的背后根本原因
- 夫妻為什么選擇離婚
- 草頭娃娃需要每天澆水嗎?
- 如果要考英語教師資格證需要什么條件
- 12123審核需要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