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代宮廷制度而言 , 宮闈制度的真正確立是在康熙皇帝的時候 , 規定皇后居中宮主內治 , 以下皇貴妃一人 , 貴妃兩人 , 妃四人 , 嬪六人 , 分居東西十六宮 , 佐皇后主內治 , 嬪以下還有貴人、常在、答應三級 , 俱無定數 , 隨居東西各宮 , 勤修內職!
【清朝后宮規矩】

以清代宮廷制度而言 , 宮闈制度的真正確立是在康熙皇帝的時候 , 規定皇后居中宮主內治 , 以下皇貴妃一人 , 貴妃兩人 , 妃四人 , 嬪六人 , 分居東西十六宮 , 佐皇后主內治 , 嬪以下還有貴人、常在、答應三級 , 俱無定數 , 隨居東西各宮 , 勤修內職 。
清代后妃的來源 , 與歷代不同之處在於 , 滿族實行具有自己特色的閱選秀女制度 , 不僅皇帝的后妃要從秀女中挑選 , 被選中的秀女還要為皇子、皇孫栓婚或為近支的宗室親王、郡王指婚 。
能被選入宮的女子 , 又可分兩種:由八旗戶籍選出的稱為秀女地位較高 , 可選妃立后;由內務府包衣佐領下選出的則叫宮女 , 地位較低 , 僅供內廷使令 , 但宮女亦有機會晉升為妃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