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嫁習俗中,男女訂婚或結婚時 , 男方送給女方的財物就叫作聘禮,也稱彩禮、聘財、財禮 。但古人一般也把彩禮稱為“花紅”,如元關*卿《竇娥冤.第二折》∶“說甚一家一計,又無羊酒段匹,又無花紅財禮 。”又《二刻拍案驚奇.卷七》∶“太守分付花紅羊酒鼓樂,送到他家 。”但是 , 彩禮為什么又稱花紅呢?
先來說說我國古代婚禮儀式,古籍《禮記.昏禮》上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 , 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于廟,而拜迎于門外,入,揖讓而升 , 聽命于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 。”另《儀禮》上說∶“昏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這就是創于西周而后為歷朝所沿襲的“婚姻六禮”傳統習俗 。也是“彩禮”習俗的來源 。
“六禮”即六個禮法,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個結婚過程 。俗諺說∶“天上無云不下雨,地下無媒不成親 。”另《夢梁錄.卷二十》∶“婚娶之神,先憑媒氏 。”因此,媒人是締結婚姻所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 。
納-采俗稱“定親”,就是當兒女婚嫁時 , 由男方家長請媒人向物色好的女方提親 。男方在納-采時,需將大約近三十種有象征吉祥意義的禮物送給女方;女方亦在此時向媒人打聽男家的情況 。
問名也稱“生庚”,俗稱“八字” 。女方同意男方提親后 , 女方家長將女兒的姓名、排行、生辰八字等,書寫在紅帖子(庚帖)上,給男方帶回 。男方收到后請算命先生“合八字”問卜吉兇,決定雙方八字是否適合無沖煞 , 或將女方“八字”放在灶君前,若太平無事的就是八字相合 。合者擇日期送求婚帖子,否則須將“庚帖”退還女方 。
納-吉又稱“過文定”,在《儀禮.士昏禮》上載∶“歸卜于廟,得吉兆 , 復使使者往告 。”即男方問名后,若是結果是吉兆,雙方八字沒有相互沖克 , 同時要向女方報喜,婚事就算初步議定了,就是俗稱的“訂盟”、“訂婚” 。
納-征又稱“納幣”,是六禮中最關鍵的一項 。《儀禮.士昏禮》載有∶“征 , 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婚禮 。”就由媒人給女方納送聘禮、聘金、禮金以成婚禮 , 所以俗稱為“完聘”、“大聘”或“過大禮”,此時女方需回禮 。納-征以后,婚姻進入正式準備階段 。
請期又稱“乞日” , 就是男方擇定結婚良辰吉日,并征求女方同意,俗稱“提日子”或“送日頭” 。
親迎或迎親,是古代婚嫁儀式中最復雜、重要的儀節,是女婿親往女家迎娶新娘的儀式 。民間俗稱為“迎娶” 。結婚當日,新郎依禮先往女方家 。女方家長在門外迎接,進入女方廟堂之后,拜祖先,接著新娘出房門,新郎偕同新娘一起載往男方的家里 。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儀式后,便送入洞房 。
后世在談論婚嫁時,常常把六禮和三書一起搭配沿用 , 三書分別是“聘書”、“禮書”、“迎書” 。“三書”的作用應是古人為保障婚姻所立的有效文字記錄,但“三書”并非周-制昏禮 。
聘書是訂親的文書,在納-吉(過文定)時用 , 男方交給女方的書柬;禮書則是在過大禮時所用的文書,就是禮物清單,詳細列記禮物的種類和數量;迎書是迎娶新娘時用的文書 , 就是在結婚當日接新娘過門時用的 。
其實這種古禮早已被化繁為簡了 。到南宋時,六禮被并為三禮 , 依序為納-采、納-征、迎親 。到了清代又再簡化為二禮,只留了納-征與迎親 。而在現代婚禮習俗中 , 三書六禮的納-征是被保留比較完整和較受重視的傳統禮節了 。
【為什么彩禮又稱“花紅”?】在三書六禮的繁雜婚嫁禮節中,送禮和回禮是所有過程中的主要活動,所有的禮物都要插金花、披紅綢,而簪花掛紅則象征著喜慶吉事 , 所以習稱彩禮為“花紅” 。
從古代的婚禮儀節中,我們可以發現古人是十分重視婚姻的 , 反觀現代人對婚姻采取的卻是“合則來,不合即分 。”的輕率不負責態度,對婚姻不夠重視 , 因此往往造成了許多家庭悲劇,這不也是道德的敗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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