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系訴訟 解析同居關系解除時的法律糾紛】針對這種現象,調查者們提出了以下建議:
1.對事實婚姻應采取相對承認主義 , 順應中國傳統的婚姻習俗,符合現代社會保護弱者利益的法律制度價值 。
2.加強對同居關系的法律調整 。
曾經看過一個美麗的標題:《同居——走向天堂之路》,它說“愛情飄忽不定,但是婚姻卻是要求穩定的 , 聯系的是責任、義務、財產、子女、道德、輿論 。婚姻和愛情的沖突與矛盾不可避免,于是同居便成為尋夢者的走向天堂之路 。”其實,這款羅曼蒂克的夢境在現實中常常被擊得粉碎 。僅今年上半年 , 北京市法院共審理解除同居案件238起,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長 。與此同時,第一中級法院、第二中級法院分別審理了因同居引發的惡性刑事案件即達數十件 。
這些原本以為可以對“好則合、惡則散”的原則身體力行的同居者,在分手時究竟為何以官司相見?他們的主張和利益得到支持了嗎?在北京、廈門、哈爾濱三地的中級法院或一審法院,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進行了題為《婚姻法執行中的問題》調查,調查案卷涉及2001年4月至2002年12月 , 共計閱卷1869份 。從中發現了一些同居關系解除時發生糾紛的規律,并找出了相關法律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人們為什么不到法院解除同居關系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同居關系的建立未經法律途徑 , 其解除也無須經過法律途徑,自行解除即可 。但當事人對于同居關系的解除及其后果達不成協議的,只能訴諸法律 。
調查發現,在離婚案件中,同居關系所占比例較?。?事實婚姻更少 。在北京市某中級人民法院2001年5月至2002年12月審結的所有涉及離婚的1032件上訴案件中 , 僅有26件與事實婚姻或同居關系有關,占2.5%.解除同居關系的案件中 , 同居者以中青年和文化素質低者為主 。
這種案件比例之少出乎調查者意料之外,他們認為原因有二:一是在解除同居關系前辦理結婚登記的規定未得到大多數同居者的認同 。當一段兩性關系將要解除之時,卻要專為解除關系而先辦理締結關系的手續,這似乎使當事人在心理和感情上均難以接受 , 哈爾濱的調查結果——不同意補辦結婚登記手續的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各占50%——就說明了這一問題;二是說明了當事人自知其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故不主動到法院要求救濟,而多采取自立救濟的方式 , 自行私下解決 。這種狀況往往使弱勢一方的利益無法得到保護 。
據采訪人員了解,在城市里,未婚同居者一般只有兩種極端的結果:要么結婚,要么分道揚鑣 。同居時有了孩子一般都到醫院做掉,因為雙方都知道,沒結婚生孩子將遇到諸如生育指標、給孩子上戶口、入托、上學等實際困難,而且有了孩子后,如果雙方不能結婚最終分手 , 任何一方都應對孩子負有撫養責任,要想再和別人結婚也很困難 。所以更多的同居者在分手時雙方沒有財產的復雜糾纏,更沒有非婚生子女的困擾,也就無須到法院辦理解除同居關系的法律手續了 。
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的這項調查顯示,同居關系與婚姻關系相比 , 很不穩定,同居兩年以下就要分手的,在哈爾濱的調查中占60%,在北京的調查中占38.4%.該調查表明 , 在同居者中,有4個階段容易發生糾紛:一是一年以下,占33%.二是l-2年,占27%.三是3-4年 , 占12%.四是5-6年,占9%.此外 , 7-10年、11-15年的各占3%.需要注意的是,仍有一些同居者的同居關系比較穩定 , 北京的調查中有34.6%的同居者同居時間超過5年,對于這些同居者,特別是他們之中的弱者,包括婦女兒童的權益如何保護,應當引起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思考 。
權益受損多為女性兒童
可是一旦未婚同居結出了“果實”,女方和子女的利益如何得到法律的保護?他們往往是悲劇的主角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解除同居關系去哪里公證 解除同居關系需要進行公證嗎
- 夫妻雙方房產一方去世后誰有繼承權 未同居的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繼承權嗎
- 同居5年分手了要給女方補償嗎 同居三年分手女方可不可以索要補償費
- 同居分手孩子撫養權 重婚同居分開后孩子撫養權怎么處理
- 什么是非法同居? 法律上什么叫非法同居
- 同居生活財產怎么分割 同居后的財產要怎么分割
- 非法同居如何解除關系 非法同居如何解除
- 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構成什么罪 借同居索要財物該怎么定罪
- 男女雙方沒領證同居違法嗎 已同居但未領證的男女如何判定關系
- 非法同居和重婚罪的區別 重婚和非法同居的區別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