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同居是否構成事實婚姻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 , 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
事實婚姻與一般合法的婚姻相比較,有幾個方面的不同:
(一)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即沒有辦理或者沒有合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二)以夫妻名義公開共同生活,且具有長期共同生活的目的;(三)符合婚姻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均沒有配偶,已經達到法定婚齡(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 , 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無禁止結婚的情形(非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等 。
事實婚姻關系具有婚姻的效力,當事人雙方具有夫妻的身份關系,彼此間的關系適用婚姻法關于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債權債務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適用婚姻法關于夫妻財產的規定 。同居期間所生子女為事實婚姻雙方的婚生子女,雙方互有配偶的繼承權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前雙方已經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已經符合婚姻實質條件,可認定具有事實婚姻的關系 。
事實婚姻特征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 , 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 , 也已構成重婚 。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 。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 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 。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 。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 。一切違法的兩性關系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 。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志 。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
多年同居是不是構成事實婚姻關系 多年同居要認定事實婚姻會比較麻煩 , 建議雙方最好能夠領取結婚證,這樣才算得到法律的認可 。對構成事實婚姻關系認識不清的情況有94常識網律師幫助,可以幫助自己了解事實婚姻的認定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同居多年算事實婚姻嗎 多年同居是否構成事實婚姻關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解除非法同居關系財產處理 非婚同居關系人未解除時的財產分割問題
- 同居女友有繼承權嗎 同居女友能繼承男友的財產嗎
- 鬧離婚期間和他人同居 如何處理對同居而要求“離婚”的事件呢
- 解除同居關系訴訟書怎么寫 解除同居關系民事起訴狀怎么寫
- 同居期間的財產返還案由 解除同居關系糾紛陪嫁財產是否應當返還
-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否違法,為什么?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否屬于違法行為
- 婚前財產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繼承權嗎 另一方可否在非婚同居期間另一方死亡時繼承遺產
- 非婚同居的法律問題研究 如何處理非婚同居產生的糾紛
-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一方死亡后繼承問題 同居時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可以繼承其財產嗎
- 未婚同居分手財產怎么分 未婚同居財產應怎樣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