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簽同居協議分手費怎么起算
分手費一般是指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系時,提出解除關系的一方,向另一方自愿支付,或應對方要求而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財物,以彌補對方的“情感傷害”
案例
建德一對中年男女10年前以“夫妻”名義同居自愿簽訂的協議里約定:“女方的兒子長大成家后,如堅決要求男方離開家庭 , 女方也無法阻攔容留男方,女方即按雇工每年支付甲方工資勞動報酬5000元(從2005年9月1日同居時開始計算),如女方不支付 , 男方可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如男方中途擅自離開,男方同樣按每年支付女方5000元……”
10年后,男方患了癌癥,女方要把男方掃地出門,男方拿協議到建德法院打官司,要女方兌現支付其10年總共5萬元的“勞動報酬” 。這樣的“分手費”看上去太離譜,但最終當事雙方達成了和解 。
男女簽同居協議要分手費,法院調解結案
建德法院在今年11月23日和12月15日兩次開庭審理本案 。法庭上 , 戴某稱,《協議》當初是章某逼迫她簽下的,之后雙方從沒提起過這份《協議》,她沒想到這么多年還保留著;《協議》具有人身依附關系,屬無效協議;雙方同居期間,章某也沒為她家賺多少錢 , 平時還喜歡打牌 。“我沒逼她 。”章某說 。
【關于同居分手協議的法律效力 男女簽同居協議分手費怎么起算】法官協調下雙方昨達成和解女方愿支付男方1.8萬元“補償費”
經法協調,戴某和章某昨和解并達成調解協議 , 戴某愿支付章某1.8萬元“補償費”,并當庭支付1萬元 , 還有8千元等章某搬離后就付 。
法官:男女簽同居協議分手費怎么算
法官分析認為,分手費一般是指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系時,提出解除關系的一方 , 向另一方自愿支付,或應對方要求而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財物,以彌補對方的“情感傷害”,也有稱之為“青春損失費”或“青春補償費” 。有點類似于夫妻簽訂的忠誠協議 , 只要不出現協議約定的情況,就不用支付 。但雙方同居生活期間 , 章某幫戴某撫養兒子 , 對戴某家有幫助,現身患癌癥,從情理和人道主義角度,戴某應對章某予以幫助 。
猜你喜歡
- 非婚同居的法律后果 非婚同居的法律效力
- 非法同居和重婚罪的區別 重婚與非法同居有什么區別
- 未婚同居生子的撫養問題 同居期間未經一方同意生子,孩子如何撫養
- 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法律依據 同居產生的財產分割法院處理原則
- 非法同居期間的財產 非法同居期間財產處理
- 未婚生子分手后孩子歸誰撫養 未婚生子分手后孩子歸誰
- 非法同居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認定非法同居的法律規定
- 同居關系析產法律規定 同居析產相關法規
- 解除同居關系財產如何分割無孩子 解除同居關系財產如何分割?
- 夫妻離婚后繼續同居違法嗎 離婚后夫妻仍然同居違反法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