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日凌晨王寶強發的《離婚聲明》,就像一顆“” , 炸醒了八卦的吃瓜群眾 。據稱有過億財產的王寶強,卻要借錢打離婚官司 。在圍觀八卦之余 , 事情的發展,也讓一些正處于婚姻或即將走入婚姻中的人繃緊了一根弦:我的財產,該怎么守護?現實生活中不乏為爭財產而對簿公堂的夫妻 , 有的甚至已經共同生活了幾十年 。那么,你的財產,你要怎樣守護它?
六七十歲的年紀,財產豐厚,這樣一對老夫妻 , 本該安享晚年 。但離婚后的財產分割,卻讓兩位老人“撕破了臉” 。
黃奶奶(化姓)今年近70歲情感生活故事,前夫徐大爺(化姓)已經70多歲了 。兩人2014年離婚,不過,當時財產沒進行分割 。兩人離婚前,家里有不少房子,還有一些理財產品 。婚都離了,這財產,總得分清楚 。去年 , 黃奶奶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財產,她甚至還懷疑,此前老伴可能轉移財產了 。這一場爭奪財產的“戰爭”,持續了一年多 。
2002年,徐大爺在南京買了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 。房子當時登記在他一人名下 。2008年底,他把房子一半的產權賣給了兒子 。4年后,他又把剩余一半的產權贈予了兒子 。
黃奶奶和徐大爺離婚后,她認為這房子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自己也有份 。因此,2014年10月,她先打了場官司,要求把房子過戶回來 。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房子要過戶到徐大爺名下 。在后來黃奶奶和徐大爺離婚后的財產糾紛案件中,黃奶奶提出 , 這套房子她應該享有一半產權 。
雖然房子是婚后買的,但徐大爺卻說,買房的錢,是從他和兒女的共有賬戶支出的,房子應該是他和兒女共同所有 。按照他的說法,徐大爺僅享有房子三分之一的產權,黃奶奶最多能分到六分之一 。不過徐大爺盡管有這樣的說辭,卻并沒向法院提供證據 。因此,法院認為 , 這套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兩人各享一半份額 。
后來經過協商,徐大爺同意把房子給黃奶奶,而黃奶奶支付一半的房款給徐大爺 , 折價算下來是192萬余元 。
其實兩人之前有不少房子,其中一套是徐大爺單位的房改房,2004年買的 , 也在他名下 。不過,2012年下半年,徐大爺把房子給賣了情感生活故事,拿到100萬多一點 。收到錢當天,徐大爺就把錢交給別人,用來投資理財了 。
因為這件事之后沒多久,兩人就離婚了 。因此黃奶奶懷疑,徐大爺是不是為了離婚,把這筆錢給轉移了?對于她的這個想法 , 徐大爺否認了 。他說,房子在2012年就賣了,不存在為了離婚而轉移財產的情形 。而且他表示,投資確實虧損了,剩余的30萬都用于家庭開支,已經沒剩了 。
法院審理認為,這套房子是兩人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雖然登記在徐大爺一人名下,但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徐大爺沒經老伴同意,就把房子賣了,現在黃奶奶要求分一半的賣房款,符合法律規定,法院應該支持 。最終 , 法院判決徐大爺拿出50萬左右給黃奶奶 。
但徐大爺卻說免費情感問題在線咨詢,這錢他已經取出來了,而且花了 。錢花哪了?他說是用于家庭日常消費了 。在他看來 , 錢都花了,還要怎么分?可是,法院查看了他提供的票據 , 結合他和黃奶奶的收入情況、生活開銷等因素,認為這些票據不能證明這筆基金的花費情況 。
這樣一來 , 因為基金是兩人婚內取得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判決一人一半 。也就是說,徐大爺要分給黃奶奶3萬多塊 。
上述房產、賣房款、基金的爭奪 , 都是黃奶奶向徐大爺索要平分的 。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徐大爺提出情感生活故事,黃奶奶名下有92萬多的理財產品,他也要求平分 。
雖然名下有這樣一份理財產品,但黃奶奶辯解稱 , 自己從來沒有購買過,可能是徐大爺以她的名義買的 。后來她又提供了護照、就診記錄、購買保健品的等,想要證明,2013年以來自己已經花掉了近100萬元 。她說,即使自己有這92萬元,那也早就花光了 。
不過,法院調查到的情況,卻證明事實并非黃奶奶辯解的那樣 。法院查明,這項理財產品,是她當時親自到柜臺開的銀行本票 。另外,雖然她說錢已經花了,但因為她提供的證據證明力不足,法院不予認定 。
我的婚前財產,到底怎么才算是“我的”?離婚分割財產,我怎么才能不吃虧對于許多市民關心的婚姻財產問題,現代快報采訪人員特意咨詢了幾位婚姻法方面的專業律師 。
相比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較容易理清 。江蘇寧嘉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磊指出,在2001年《婚姻法》修改以后,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個人婚前財產原則上都是個人財產,不會因為結婚而轉化為共同財產 。這項修改也更加符合兩個人的婚姻建立在感情而不是金錢利益上的觀點 。
但處理過眾多離婚案件的江蘇法德永衡律師事務所的孟律師也提醒,婚前財產存在婚后轉變的問題 。比如婚前買的房子,婚后賣了,之后又經歷了炒股、買新房、公婆給予資助、房屋增值等等,使得婚前財產可能混同成共同財產 。因此她建議,如果想完全不“吃虧”,凡涉及購買大件,夫妻可以寫下書面材料,約定雙方或其他方出資的比例,避免日久忘記,將來如果真打官司,也有助于維護個人利益 。
“結婚前,男女雙方做個婚前財產備忘錄,大家把各自的財產在清單列一下,然后簽個字,彼此認可了就行了 。”他提醒,很多人以為這種婚前財產備忘錄只是土豪們才需要,實際上,普通人在結婚之前,也應該做一份 。這個操作起來并不復雜,可一旦婚姻發生問題,到了上法庭打官司的地步,便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避免財產糾紛 。
一般做這種財產備忘錄,雙方并不需要跑去公證處 。但是張磊特別提醒 , 在一種情況下,公證是非常有必要的 。那就是 , 涉及到雙方將一方的婚前房產約定為婚后的共同財產的情況 。因為這種情況下,存在將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和贈予相混淆的風險,所以建議最好去公證部門辦理公證 。
他舉了個例子,小王在追女友時作出許諾,表示只要結了婚,自己名下的一套房產就會加上女方的名字 。但等兩人真結了婚,小王卻后悔了 , 沒有加名字 。這種情況下,即使兩人在婚前做過財產備忘錄,這套房子到底和女方有沒有關系,就很難說了 。
因此 , 涉及這種情況,雙方一定要提前去公證處做個公證,這樣按照合同法規定,即使小王反悔了,當時的贈予約定也不會被撤銷 。
除了股權,財產分割所涉及的內容還有很多,比如房屋、存款、公司等等,那么 , 這些夫妻共有財產,該如何保護?
張磊律師表示,雙方選擇締結婚姻后 , 除非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婚后財產是夫妻共有 。對于財產上強勢的一方來說,應尊重另一方對共同財產的知情權和平等使用權 。財產上弱勢的一方,也應行使、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
他指出 , 在婚姻財產糾紛中,受侵害方當事人應盡量查清家底 。由于目前在江蘇還存在共同財產取證難的問題,孟律師建議,當事人應在日常生活中做個有心人 , 例如留意配偶的號、買房位置、股票賬號等等 。在發生爭議糾紛時,至少能向法院申請調查 。
孟律師表示,根據她的經驗 , 一般來說存款最好分割,而房子可以做價格評估 , 股票可以去查價格,最難分割的往往是公司 。由于公司存在“幾本賬”的問題,追查公司財產往往很難,而且財產有可能被早早轉移 。
近年出現的家族信托,分割起來則更加復雜 。孟提醒 , 不管夫妻二人關系好不好,都應該早早對家庭財產、配偶公司經營、財務狀況等進行了解 。“家庭財產自己要時刻保護,不要等到突然離婚,再全部寄希望于律師和法官 。”
至于債務,也是許多人關心的話題 。“配偶借的錢,離婚后我也得跟著還?”不少人對此感到壓抑,然而律師表示,很遺憾 , 在許多情況下,真的得這樣免費情感問題在線咨詢 。
孟表示 , 一般來說,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肯定要共同還;而個人的債務 , 則個人還 。不過,除非是一方有、吸毒等特殊情況,會比較直接認定為個人債務 , 其他債務其實很多時候也不容易區分到底是個人的還是共同的 。為了避免“別人的債算自己頭上”,夫妻倆在借錢之前最好約定好 , 簽個協議簽個字,萬一以后離婚,也好分割債務 。
不過,這種協議也只對內有效、對外無效 。也就是說,這份協議對夫妻雙方是有約束力的,但對于某一方的債權人是無效的 。簡單說 , 一方借的錢,另一方也是具有還款的義務的 。如果要對外有效 , 必須在借款時就讓債權人知道,夫妻倆有婚內財產的約定,別含糊免費情感問題在線咨詢 。
張磊表示,根據《婚姻法》,涉及財產分割,原則上夫妻雙方是均等分割,對于因一方過錯導致離婚的,可在分割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方 。也就是說,哪怕一方再有過錯,法院在判決離婚時 , 雖然原則上不會判決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也不會判決有婚外情的一方凈身出戶 。不少律師表示 , 他們在司法實踐中,很難得能見到無過錯方得到夫妻7成以上的共同財產 。
而且,即使無過錯方掌握了對方例如婚外情等的證據,如果證據不合法,法庭也不能認定為合法證據而采用 。比如通過不正當手段別人電話、視頻等等 。
張磊指出,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在離婚時 , 如果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才有可能少分財產或“凈身出戶” 。
為避免婚后出現上面案例中的各種財產問題,有人會選擇在結婚之前,辦理財產公證,對財產、債務等方面作出詳細的約定 。據南京公證處的數據統計,2014年他們總共辦理了6件婚前財產公證,2015年是7件,而今年截止到目前,已經有16件了 。
王寶強離婚事件發生后,情況發生了變化 。南京公證處河西分部公證員張鳴告訴采訪人員 , 近日前來咨詢婚前財產公證的人多了起來,光本周就有五六個 。采訪人員從該公證處長江路本部了解到,這幾天,他們也有五六起咨詢案例 。
去年就有一對夫妻免費情感問題在線咨詢,到南京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兩人在婚前財產、婚后財產、債權債務3個方面,作出了非常細致的約定 。
為什么要做這樣的公證?他們的協議書也寫得很清楚:為明確雙方婚前及婚后財產的歸屬及處置,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以及其他財產性權益歸屬及責任的承擔 , 遺囑、繼承等,以保障婚后生活的和睦相處、恩愛互助 。
據了解,這起公證案例的當事人都是再婚,而且雙方都是成功人士,財產豐厚,財產風險提前預防的意識很強 。據不完全統計,高收入、高學歷(留學背景)、離異人士、成功人士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主要人群 。
一類是戀人雙方都是年輕人,受過高等教育還有海外留學背景,沒有傳統思想的拘束;另一類是再婚人士,將以后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和道德風險提前處理好 。
前不久,南京公證處接待了這么一對中年夫妻,其中丈夫是企業高管,收入不菲,兩人要辦理婚內財產的協議公證 。而他們想要約定的內容,卻讓公證員頗為存疑 。
據介紹 , 妻子提出的財產要求是,她的財產是她的,丈夫現有的財產也是她的 , 此外 , 丈夫以后的財產,都得屬于她 。
公證員回憶 , 當時女方態度比較強硬,而男方雖然配合來到了公證處,但當公證員問話時,他一點也不積極,剛開始時都不說話 。對于財產的約定內容免費情感問題在線咨詢,他既不表示愿意 , 也不說不愿意 。公證員反復給他做法律風險的提示,但一直沒有得到正面的回應 。
公證員根據多年的經驗推測,背后可能會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存在 。最終因為他們不符合要求,當天沒辦成這份公證 。
采訪人員了解到,辦理婚內財產公證的人 , 要比做婚前財產公證的多很多 。張鳴介紹,今年以來,南京公證處辦理的婚內財產約定公證,已經超過百件 。不少當事人的主要理由,都是擔心對方存在出軌或其他不忠的情況 , 通過提前約定來預防 。也有一部分是準備離婚的,事先把財產劃分清楚 。
為何在婚姻期間辦理財產公證的,反而比婚前要多呢?張鳴分析 , 主要是沒結婚之前還沒有更多的領悟,還有些不好意思,結了婚了比較放得開,感受也多了 。
在一場離婚大戰中,當夫妻倆已經為現金、股票、房子、撕破了臉皮情感生活故事、扯破了喉嚨,他們呵護了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感情,早已經蕩然無存 。然而,滿臉淚水的孩子 , 總能一下擊中父母們本已冰冷的內心 。
“結婚20多年,一朝離婚 , 該怎么分呢,根本分不了 。”今年48歲的秦敏(化名)搖頭嘆息 。即使如今她和丈夫已是同床異夢,每天只剩下說一句“我不回來吃飯了”的禮節,她卻始終沒有下定決心 。直到半年前,她無意中在丈夫微信中看到了他的另一個“老婆” 。“哭了 , 吵了,鬧了,可是”秦敏一度下定決心,和丈夫離婚,她甚至偷偷收集了“證據”,可幾個月后,伴隨著丈夫的道歉,她又不那么確定了 。“還有女兒,快要高考了,我們該怎么分她 。”秦敏覺得自己“很沒出息”,她最終決定忘記 , “財產分割,說起來容易,等實際遇到就會發現,不是不想分 , 是根本分不了 。”
【免費情感問題在線咨詢情感生活故事】而從小不被父母喜愛、結婚后視婆婆為親媽的張彥(化名),則最終面對善良婆婆的面龐,也含淚選擇了忍耐和放棄 。“我即使和我的丈夫沒有夫妻緣分,可和我的婆婆,卻有著讓我無以為報的母女緣分 。”這場瀕臨破滅的婚姻,在財產分割的硝煙冒起之前,就已經歸于平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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