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雙方分居的,一方所負的債務不一定屬于共同債務 。這里要分兩種情況 。
【分居期間債務怎么處理 分居期間所負債務在離婚時要如何處理】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無法共同生活而離家出走,出走方為日常所需開支及治療疾病、撫養子女所欠債務 , 為夫妻共同債務 。這是一種情況 。
同時,法律還規定,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因關系惡化而分居生活,一方從事經營所負債務,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屬于個人債務 。這是另一種情況 。
那么,也就是說,分居后一方所負債務是否屬于共同債務,就要看其負債的緣由而定 。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視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間為了生活或為盡法定的贍養、撫養義務、或為治療疾病等而負的債務,應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因為夫妻間就存在著法定的相互扶養的義務 。
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為了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而其生產經營的收入并未拿來養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開支的,那么 , 其經營與生產系個人行為,于其家庭生活無關,為此而所負的債務也屬于個人債務 , 應由其個人清償 。離婚時,另一方沒有代為清償的責任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離婚分居需要怎么證明 哪些分居證明是離婚需要的
- 分居兩年的婚姻能自動解除嗎 分居滿兩年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嗎
- 證明夫妻分居兩年的證據 夫妻雙方分居兩年應怎樣舉證
- 一般分居多久才能離婚 是不是分居多久都是不會離婚的
- 分居兩年法院怎么判離婚 分居兩年法院能否判離婚
- 分居期間撫養孩子的實際費用 父母分居期間子女有沒有權利主張撫養費
- 分居要寫分居協議書嗎 起草分居協議要注意什么
- 如果長期分居,感情會不會破裂? 何種分居才算感情破裂
- 分居協議是什么意思 分居協議有什么意義
- 離婚之前簽的分居協議有用嗎 雙方簽分居協議可以為下次離婚訴訟做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