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離婚最新冷靜期是什么
【2021 離婚冷靜期 2021離婚最新冷靜期是什么】《民法典》規定了夫妻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為了避免男女雙方因不冷靜作出離婚的行為,新修訂的民法典新增了冷靜期的規定 , 婚姻登記機關接到離婚登記的,一個月冷靜期,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申請撤回離婚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94常識網進行法律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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