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適用公告離婚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但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與下落不明的配偶離婚的,并不是都能達到目的的,人民法院適用公告離婚是有條件的 。
1、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須是真實存在的法律事實 。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離開最后居住地后杳無音訊或者查無住址必須是客觀事實,而不是主觀臆斷,更不能是隱瞞真實情況的虛假情況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訴訟請求時有義務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時間和地點,以及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機關關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材料 。
2、被告人被宣告為失蹤人是適用公告離婚的前提 。只有夫妻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另一方才能公告離婚 。被告人下落不明并不必然被依法宣告失蹤 。被告人下落不明滿兩年,經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發布查找公告,仍杳無音訊的,才能被宣告為失蹤人 。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為失蹤人 , 原告與被告的那個是人的離婚就不會被準予 , 原告暫時就不能與他人結婚 。
【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公告離婚 什么情況下可以適用公告離婚】3、人民法院向被告送達法律文書要采用公告方式送達,并且要遵守法律關于公告期的規定 。由于被告人下落不明,因此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判決書時要用公告方式送達 , 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離婚有兩個公告期,無論是人民法院在開庭前向被告送達起訴書,還是人民法院在判決后向被告送達判決書 。
4、被宣告為失蹤人的配偶起訴離婚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決準予離婚 , 不用調解 。在這種情況下 , 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依據的不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是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蹤的客觀事實,所以無須調解 。
5、人民法院準予離婚的判決一經做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 而且不能被撤銷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因此,解除婚姻關系就會成為定局 , 既使被宣告失蹤的公民重新出現,也只能撤銷宣告失蹤的判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 , 是不能改變的 。
公告離婚就是人民法院通過發布公告解除當事人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 其實質仍是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婚姻關系,是訴訟離婚的形式之一,只不過法院在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判決書時要采用公告送達方式,因此被稱作公告離婚 。
通過94常識網小編回答了哪些情況下可以適用公告離婚的問題,相信你對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認識實踐中,公告離婚是指法院通過公告解除當事人之間婚姻關系的一種制度,但是這種方式并不是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之一 , 這種情況一般是適用于訴訟離婚 。如果大家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聯系我們94常識網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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