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新規定什么時候開始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 , 屆時將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 。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 , 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有兩種情形:
1、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協商一致的內容 , 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
2、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 。
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
【2021年離婚法最新規定什么時候開始 2021年離婚新規定什么時候開始】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 , 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 , 應當準予離婚 。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 , 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離婚的唯一條件是夫妻雙方感情不和,在離婚的時候,如果有一方是屬于婚姻過錯方的話,那么在進行分割財產以及撫養權問題上會比較不利的 , 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94常識網相關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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