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 。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
【協議離婚注意事項及以后問題 簽署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1、"離婚意思表示"即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 。
2、"子女撫養"即子女隨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撫養權歸誰 。多個子女的,要分別注明 。子女跟隨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多少由雙方協商,但必須明確,撫養子女的一方放棄撫養費的也應當注明 。
3、"財產及債務處理"系指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必須明確哪些財產歸誰所有,如有共同債務,則應注明由哪一方承擔 , 雙方分擔的 , 應注明哪一方分擔多少 。
4、"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給予經濟上的幫助,以何種方式幫助或幫助多少,應寫明,如不存在該情況,也應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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