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
一、離婚前的調解:
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由于其發生在訴訟過程中,所以也叫訴訟內調解 。調解有三種結果:
1、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 , 原告撤訴,訴訟結束;
2、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制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
3、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 。
二、離婚訴訟的程序:
第一階段: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 , 法院立案 。
1、起訴需符合以下條件:
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②有明確的被告;
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 。即要求離婚的一方 , 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
2、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如果一方不愿意離婚,另一方能起訴離婚嗎 一方不愿意離婚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 。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
三、判離條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人常見的情緒
- 起訴離婚一方不出庭能離婚嗎 起訴離婚一方可以不出庭嗎
- 古代皇帝死前如果讓妃子殉葬 妃子不想死怎么辦
- 古代如果被活埋殉葬的話 古人在墓穴中還能生存多久
- 汽車正常胎壓多少kpa合適
- 男方冷暴力怎么離婚 如果男的有冷暴力怎么起訴離婚
- 怎么查詢車輛違章信息
- 古代官員上朝時如果遇害被人冒充 最后能不能蒙混過關
- 離婚期間一方住院 一方重病住院一方提出離婚第一次法院如何判
- 一方不出庭,法院會判離婚嗎 一方不出庭能判決離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