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 , 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除了法定的“應當”判離、法定的“可以”判離的情形 , 在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應當或可以判決離婚的前提下,在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 , 法院一般不會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自然不會準予離婚 。
【可以判決離婚的法條 法律規定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有哪些】如果以上文章無法全面的解決你的問題,面對這個情況怎么解決,可以找94常識網在線律師咨詢解決,專業的律師團隊會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
猜你喜歡
-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怎么辦?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怎么辦
- 寫離婚起訴狀時應該注意什么問題 離婚起訴狀注意事項
- 起訴離婚流程有哪些階段?需要多長時間 - 廣州離婚網 起訴離婚流程有哪些
- 如果夫妻一方起訴離婚成功了自己怎么知道 夫妻一方應該怎樣起訴離婚
- 一方失蹤多年,另外一方想離婚咋辦? 一方失蹤多年離婚如何辦理
- 軍人起訴離婚程序 軍人離婚訴訟案件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 起訴離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離婚起訴應遞交哪些材料
- 離婚案件被告能否申請財產保全 離婚訴訟案件中當事人如何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 起訴離婚都有什么程序 起訴離婚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 訴訟離婚舉證證據怎么寫 離婚訴訟的舉證有哪些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