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深交所創業板退市規則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該公司股票就會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
二凈資產連續2年為負,則該股就會被“暫停上市”;
三對凈資產為負的,暫停上市后根據中期報告而不是年度報告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退市 。也就是說,只要創業板公司凈資產連續兩年半為負,就必須退市,而且是直接退市 。
以下是深交所關于創業板股票退市的詳細規則:
第三節 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因條第(一)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后首個年度報告;
(二)因條第(二)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后首個中期報告;
(三)因條第(一)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的暫停上市后首個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出現虧損;
(四)因條第(一)、(二)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后相關定期報告,但未能在其后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五)因條第(二)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的暫停上市后首個中期報告顯示公司凈資產仍為負;
(六)因條第(三)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 , 在兩個月內仍未能披露經改正的有關財務會計報告;
(七)因條第(三)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在兩個月內披露了經改正的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但未能在其后的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八)因條第(四)、(五)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 , 在一個月內仍未能披露相關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創業板退市規則】(九)因14.1.1條第(四)、(五)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在一個月內披露了相關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但未能在其后的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十)因14.1.1條第(六)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公司首個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十一)因14.1.1條第(六)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后首個中期報告;
(十二)因14.1.1條第(六)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 , 公司首個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該情形已消除,但未能在其后的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十三)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
(十四)恢復上市申請未被核準;
(十五)因14.1.1條第(八)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后,在其后的六個月內公司股權分布狀況或股東人數仍未能達到上市條件;
(十六)上市公司以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為目的進行回購 , 或者要約收購,回購或者要約收購實施完畢后 , 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再符合上市條件;
(十七)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本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十八)因13.2.1條第(九)項情形其股票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 在其后的一百二十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成交量低于100萬股;
(十九)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股東大會作出終止上市決議;
(二十)公司因故解散;
(二十一)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二十二)本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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