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原來的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該離婚協議無效 。離婚協議的目的是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協議可視為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夫妻雙方在訴訟離婚前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是對雙方在離婚之后財產的處理 , 那么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之前,該協議將不能生效,對雙方不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自然而然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 , 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直接依據 。但是,該協議在處理離婚案件時可作為財產處理的參考 。
對于“婚內借貸” , 首先要看是否實際發生了借款的事實,如僅書寫了借條而無實際借款行為,則借款關系不存在,此種借條本身不具備法律效力;第二,看一方所借的款項來源 。如果所借款項來源于夫妻共同財產且用于家庭共同開支,那么該借條雖然締結了一個形式上的合同,但是標的物為夫妻共同所有 , 該合同不具備可履行的基礎和可能性,則夫妻之間不存在借貸關系 。如果所借款項來源于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 且用于借款人一方的個人事務 , 則夫妻之間的借貸關系成立,應按照普通的債權債務關系進行處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 , 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 , 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協議離婚了還可以起訴嗎 起訴離婚原來的離婚協議還有效嗎】一方被宣告失蹤 , 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需要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問題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94常識網專業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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