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離婚訴訟案件的當事人,在準備離婚的時候很茫然 , 不知道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如果聘請了律師,律師可以幫助整理;如果沒有聘請律師,當事人起訴離婚前若沒有準備好相關材料 , 在開庭的時候就會變得非常被動,下面將離婚案件中一般所需準備的材料列出如下:
(1)被告的基本情況,包括被告的年齡、工作單位及職務、具體住址等;對方對待離婚案件的態度和對方生活中有什么劣習,如吸毒、賭博等情況 。
(2)感情破裂證據,雙方認識的時間和方式;結婚的時間和地點、婚后兩人感情狀況,如對方是否有婚外情等情形;起訴離婚的原因以及雙方就離婚事項有無溝通協調 。
(3)財產清單 。包括房屋、車輛、公司產權、股份股票以及存款、債權和其他財產等等 , 并列出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于一方個人財產 。
【離婚起訴需要哪些材料和證據 提起離婚訴訟準備哪些證據什么材料】(4)子女問題 。未成年子女姓名、年齡以及子女愿意跟誰的意向等相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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