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離婚訴訟中應注意的期限包括:
(1)一般審理中的期限問題: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訴書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 , 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副本送達被告后 , 被告的答辯期限為15天;如果被告答辯的,法院應在收到答辯書5日內將答辯狀發送原告;法院應在開庭3日前通知所有應訴人員;法院一審判決送達后雙方的上訴期限為收到判決書后的15日內 。二審期限參照一審的規定 。
【離婚案件法院審理期限 離婚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有哪些時間限制】(2)其他期限問題:提出回避申請的 , 法院在3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作出決定;采用公告送達的 , 經過60日視為送達;起訴離婚前采取財產保全的,15日內不起訴,解除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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