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有配偶者同居的第三者能否作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主體?
造成婚姻關系破裂的第三者 , 不是婚姻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無過錯方不能向“第三者”索賠,離婚損害賠償請求也只能由無過錯方向自己的合法配偶提出,不得向婚姻關系以外的人提出 , 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司法解釋時也是遵循了此項規定 。另外,受害方要求第三者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在司法解釋中也難以操作 。因此,在法無明文規定前,對于離婚訴訟當事人一并請求第三者損害賠償時,宜作出駁回起訴的處理 。
離婚中的損害賠償應如何提起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是無過錯方提出離婚,必須同時提起賠償請求,否則將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 。
【與他人同居離婚時的賠償標準 與有配偶者同居的第三者能否作為離婚損害賠請求權的主體】如果無過錯方是離婚訴訟中的被告,且不同意離婚的,可以判決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另外,如果被告一審時未提出,而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
如果當事人協議離婚并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起訴提出賠償請求,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明放棄的 , 法院將不予支持 。
離婚損害賠償主體限制
受到損害的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員能否作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主體?
離婚損害賠償是因配偶一方在婚內實施法定違法行為而導致離婚,過錯配偶因此造成無過錯配偶的損害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故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主體只能是婚姻當事人,在審判實踐中,不宜作擴大解釋 。因為,案由不一致,法律調整范圍也不一致,且離婚案件常常是因家庭成員間矛盾引起,矛盾本身就很激烈,婚姻案件中加入其他家庭成員更易計劃矛盾,所以不宜合并審理,離婚案件民事主體應僅以夫妻雙方為宜 。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員不宜作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主體 。至于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家庭成員因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行為等受到損害的,可以按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另外尋求救濟途徑解決 。
法律規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條司法解釋包括以下兩個方面意思 。第一,明確了離婚當事人雙方均有過錯的條件下 , 人民法院對任何一方或雙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君不予支持 。第二,實際上是隱含在本條司法解釋中的,即進一步明確了本條司法解釋的適用對象: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權利人,即婚姻當事人中的無過錯方 。只有無過錯方才能稱為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主體,離開這個前提條件,其他當事人也就不適用本條司法解釋的規定 。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作為一種民事責任,主要有以下三種功能 。第一種是填補損害賠償功能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彌補了無過錯方的損害,通過補償損失,使無過錯方從經濟上得到了救濟和恢復 。第二種是精神撫慰功能 。雖然人的精神是難以用財產補償的,但是給付撫慰金 , 對婚姻當事人中的受害人是一種感情上的和精神上的安慰,有助于幫助受害人以從怨憤、報仇和悲傷等不良情緒中重新振作起來 , 恢復其身心健康 。第三種是制裁、預防違法功能 。這種制裁不僅是對破壞婚姻關系當事人的懲罰,而且對他們也起到警示和預防作用 。
以上就是94常識網小編針對該知識所做的系列的分享,對于離婚案件的第三者不能作為離婚案件的主體,不具有法律的效益,也不能提出相關的賠償,所以大家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還有其他任何的問題想找律師咨詢,隨時歡迎來咨詢94常識網的相關人員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妥善處理日常生活中的小細節可能會讓你的夫妻感情與日俱增
- 翡翠怎么分冰種和糯冰,翡翠的糯冰種與冰種的圖片區分
- 唐朝時期程咬金與郭子儀是什么地位不?他們的實力如何?
- 微刊電影 理智與情感
- 離婚協議贈與子女的房產可以撤銷嗎 約定房屋贈子 離婚后能否撤銷
- 青春損失費是否有法律依據 為索要青春損失費而扣押他人行為人構成何種犯罪
- 李安第一部外語電影《理智與情感》溫暖動人美如油畫!
- 婚姻中長期遭受冷暴力 女子23年家庭冷暴力與丈夫形同陌路 離婚證據不足被拒
- 司馬懿與諸葛亮是怎么互相斗法的?
- 95與92可以混加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