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方都主張撫養權時如何處理
夫妻離婚,對兩周歲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隨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的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平時隨其生活的時間較長 , 改變生活環境對其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的一方;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健康成長有利 , 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 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母方條件相同 , 可視子女與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況 , 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撫育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條件,可作為優先考慮與父或與母方生活的條件 。
6.被撫育的子女已滿十周歲,應按子女的選擇,直接撫養,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前提下,也可以準許 。
二、怎么才能獲得撫養權
在離婚訴訟中 , 通過對父母雙方的調了解后才決定撫養權的歸屬 。一般 , 法院會從以下四個方面來取證對比雙方誰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更適合撫養孩子 。而這四個方面同時也是父母爭取孩子撫養權的關鍵 。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 。比如 , 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因此 , 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 , 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 。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
【雙方都同意怎樣變更撫養權 雙方都主張撫養權時怎么辦】綜合上面的介紹,子女撫養權主是從對子女成長有利角度去考慮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 , 對于怎么才能獲得撫養權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94常識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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