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力社保局 市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津人社局發〔2014〕89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津政發〔2014〕19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確保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養老保險基金籌集
?。ㄒ唬└鋈私煞?。申請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應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 。參保人年繳費標準為:一檔600元、二檔900元、三檔1200元、四檔1500元、五檔1800元、六檔2100元、七檔2400元、八檔2700元、九檔3000元、十檔3300元 。
?。ǘ┘宀怪?。在參保人個人繳費以外,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給予的繳費補助、資助,不得超過繳費十檔即3300元標準 。集體補助不得替代參保人個人繳費 。
?。ㄈ┱固?。市財政對應參保人所選繳費檔次按年給予繳費補貼,補貼標準為:一檔60元、二檔70元、三檔80元、四檔90元、五檔100元、六檔110元、七檔120元、八檔130元、九檔140元、十檔150元 。
有條件的區縣可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助 。
?。ㄋ模?015年1月1日起,距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待遇)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在2015年至2017年三年內(不得超過60周歲)可選擇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市財政按照補貼一檔即60元標準逐年給予繳費補貼,參保人年滿60周歲時,市財政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的繳費補貼 。自2018年1月1日起參保人不得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
?。ㄎ澹?014年12月31日前已一次性躉繳15年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 , 自2015年1月1日起市財政按照《實施辦法》規定的標準逐年給予繳費補貼 , 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躉繳的 , 按照補貼一檔即60元標準給予繳費補貼;2012年12月31日前躉繳的,按照就近向上確定的“繳費檔次”對應給予繳費補貼 。
?。┓洗裳媳O輾煙跫淖栽覆偽2屑踩?,按照《實施辦法》規定即二檔900元標準繳費,由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殘疾人聯合會為其代繳,代繳年限不超過15年 。參保殘疾人年滿60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由區縣殘聯一次性補足代繳所差年限的養老保險費 。
符合代繳養老保險費條件的自愿參保殘疾人 , 應逐年向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殘聯提出代繳申請,未提出代繳申請的 , 不予代繳養老保險費 。
?。ㄆ擼┎偽H擻Τ直救恕痘Э誆盡貳ⅰ毒用襠矸葜ぁ罰ɑ頡渡緇岜U峽ā罰?下同)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到戶籍所在地的行政村或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參保申請,由行政村或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代為辦理參保登記;也可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直接辦理參保登記 。參保登記后,本人應持繳費通知單于當月20日前到指定銀行辦理繳費手續 。年度繳費的截止日期為12月20日 。
符合代繳養老保險費條件的自愿參保殘疾人,參保登記前應持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殘疾人證》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于11月2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殘聯提出代繳申請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
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ㄒ唬┏竅緹用窕狙媳O嶄鋈蘇嘶Вㄒ韻錄虺疲焊鋈蘇嘶В┐⒋娑蠲磕瓴慰賈泄嗣褚泄嫉慕鶉諢谷嗣癖乙荒昶詿嬋罾始葡?。國家實施新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計息規定時 ,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
?。ǘ└鋈蘇嘶Т⒋娑畹募欽死?,每年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公布 。
?。ㄈ┎偽H爍鋈私煞押圖宀怪吹秸聳奔浼欽?nbsp;, 自次月開始計息 。
?。ㄋ模┎偽H酥卸轄贍裳媳O輾訓?,其个忍K嘶в枰員A簦?個人賬戶儲存額不間斷計息;再次繳費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合并計算 。
?。ㄎ澹┓洗裳媳O輾煙跫淖栽覆偽2屑踩? ,其代繳費部分作為政府補貼計入個人賬戶 。
?。┎偽H順齬ň常┒ň憂胰〉猛夤ɑ蚓懲庥讕鎂恿羧ǎ┑?nbsp;, 個人賬戶儲存額返還給本人,終止并解除養老保險關系 。
三、養老保險待遇申領
?。ㄒ唬┎偽H舜锏焦娑烊⊙媳O沾瞿炅涫? ,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的行政村或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領取待遇申請,由行政村或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代為辦理核定手續;也可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鄉鎮勞服中心直接提出領取待遇申請 。街鄉鎮勞服中心核定參保人領取待遇資格后 , 報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核 , 審核通過的,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
?。ǘ┭媳O沾鲇繕緇岜O站旎故敵猩緇嶧⒎?,發放日為每月20日 。
四、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ㄒ唬?015年1月1日起 , 距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應自2015年起逐年繳費(按第一條第(四)項規定選擇一次性躉繳費人員除外) 。達到領取年齡時應按照繳費滿15年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市財政對應本人所選繳費檔次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的繳費補貼 。未逐年繳費或中斷繳費,達到領取年齡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養老保險費的,其未繳費或中斷繳費的年度市財政不給予繳費補貼 。
?。ǘ?015年1月1日起 , 距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超過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市財政對應本人所選繳費檔次給予繳費補貼 。達到領取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 , 應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養老保險費,其補足的年限市財政不給予繳費補貼 。
?。ㄈ┎偽H舜锏攪烊⊙媳O沾瞿炅涫保?村(居)民委員會應對參保人領取資格進行公示 ,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天 。
?。ㄋ模┝烊⊙媳O沾鋈嗽筆ё佟⑾侶洳幻韉模?自失蹤、下落不明之月起6個月內繼續發給待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暫停發放待遇 。暫停發放期間領取待遇人員重新出現的,恢復并補發其應領取的待遇;依法被宣告死亡的,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
?。ㄎ澹┥緇岜O站旎褂⒔∪媳O沾齜爛傲旎?,加強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與公安部門戶籍變更、民政部門殯葬登記和喪葬補貼發放,以及醫療衛生機構死亡認定等信息的定期比對 , 防止誤領、冒領養老金問題的發生 。對于疑似喪失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的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相關信息提供街鄉鎮勞服中心 , 由街鄉鎮勞服中心限期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及時反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
?。┝烊⊙媳O沾鋈嗽彼勞齙模?其家屬應于2個月內向行政村或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進行申報 , 不得瞞報、漏報 。對于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養老保險待遇的 , 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
五、被征地農民參保
?。ㄒ唬┓喜渭映竅緹用窕狙媳O仗跫謀徽韉嘏┟?nbsp;, 應按規定參保繳費 。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采取貨幣安置補償辦法替代被征地農民參保 。
?。ǘ┎渭映欽蚱笠抵骯せ狙媳O綻奐平煞涯晗薏宦?5年的被征地農民,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
?。ㄈ┍徽韉嘏┟褚淮渦越贍?5年養老保險費的標準,每年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公布 。
?。ㄋ模┍徽韉嘏┟裼繕昵胗玫氐ノ喚贍裳媳O輾訓? ,市財政不給予繳費補貼 。
?。ㄎ澹┮巡渭映竅緹用窕狙媳O漲疑形戳烊⊙媳O沾齙謀徽韉嘏┟? ,申請用地單位應按規定全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其繳費與個人繳費部分合并計入本人個人賬戶 。
?。┮蚜烊〕竅緹用窕狙轄鴰蚶夏耆松畈怪謀徽韉嘏┟?,應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并自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核的次月起領取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 。其中:參保繳費的,在原待遇基礎上增加個人賬戶養老金 , 增加標準為養老保險繳費額除以征地參保時本人實際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的,按照《實施辦法》規定改發養老保險待遇,同時停止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 。
?。ㄆ擼┍徽韉嘏┟癲偽=煞押蠓狹烊⊙媳O沾鎏跫?,其个忍K嘶а轄鸕募品⒃率湊展矣泄毓娑ㄖ蔥?,其中:70周歲以上的,按照70周歲對應的計發月數確定 。
?。ò耍┥昵胗玫氐ノ輝詘燉碚韉厥中?,皽愓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提除_牟偽H聳徒煞馴曜?,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費用存入市財政局開設的預存專戶 。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對申請用地單位的繳費憑證等進行核查,并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進行復核 。核查、復核材料為申請用地單位向國土資源行政部門辦理征地手續的憑證 。
?。ň牛┍徽韉嘏┟裱媳O趙ご娣延糜諤厥飫訝嗽庇畔炔偽;蚍喜偽L跫嗽奔宀偽5陌旆?,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使用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預存費用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3〕46號)規定執行 。
?。ㄊ┓洗裳媳O輾煙跫淖栽覆偽2屑踩耍湊氈徽韉嘏┟裼泄毓娑ń煞押?nbsp;, 繳費期內區縣殘聯不再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 。
?。ㄊ唬┍徽韉嘏┟癲偽=煞押?nbsp;, 經核實不符合參保條件的,應將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退還申請用地單位或預存繳費賬戶,終止并解除本人養老保險關系 。
六、養老保險制度銜接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關于貫徹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4〕48號)規定執行 。
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
?。ㄒ唬┙⒔∪竅緹用裱媳O棧鴆莆窕峒乒芾碇貧齲嚀灝旆ㄓ墑脅普只嵬腥肆ι綾>至硇兄貧?。規范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 。
?。ǘ┥緇峋旎褂Χㄆ謐櫓窒繒蚶頭行畝粵烊〈鋈嗽苯猩嬡現ぃ⑾植環狹烊⊙媳O沾鎏跫?,應停發其待遇;冒領、騙取待遇的 , 應責令退還;不予退還的,應從個人賬戶儲存余額中抵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對于無法確認領取待遇人員生存狀況的,可暫停發放待遇,待確認后再恢復發放并補發暫停發放期間的待遇 。
?。ㄈ┦腥肆ι綾>趾褪脅普職湊展賾詡憂可緇岜O棧鴯芾淼南喙毓娑?,強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預決算管理 , 提高預決算編報水平,全面、準確、真實、完整地反映收入、支出和結余情況,嚴格執行預算,按規定程序進行預算調整,不斷提高預算透明度,主動接受人大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 構建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
八、經辦管理服務與信息化建設
?。ㄒ唬┏竅緹用裱媳O找滴裼繕緇岜O站旎埂⒔窒繒蚶頭行木嚀寰歟姓寤蟶縝投U瞎ぷ髡拘燉? ,實行屬地化管理 。
?。ǘ┥緇岜O站旎褂徊澆⒔∪偽H私煞押透鋈蘇嘶Ф哉酥貧齲ü哉說?、稻l?、网戮i榷嘀中問轎偽H頌峁└鋈瞬檠?。
?。ㄈ┥緇岜O站旎購徒窒繒蚶頭行撓Π垂娑ㄍ咨票4娌偽H說牟偽W柿?nbsp;, 記載參保人繳費和個人賬戶等數據信息 。
?。ㄋ模┤嫫舳緇岜U峽ǖ姆窆δ?,為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等提供便捷的服務 。自2015年1月1日起 , 達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 , 統一由社會保障卡發放待遇 。2014年12月31日前持金融機構存折領取待遇的人員,逐步實行由社會保障卡發放待遇 。
九、其他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ㄒ唬┏竅緹用裱媳O罩貧扔胗鷗О倉謾⒊竅緹用褡畹蛻畋U?、农催婂保供养等删l岜U現貧鵲南謂?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關于轉發人力社保部等三部門〈關于做好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優撫制度銜接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2〕34號)規定執行 。國家實施新的制度銜接辦法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ǘ?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按月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的標準為: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80元;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90元;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00元 。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財政局依據本市經濟發展及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提出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調整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 。
?。ㄈ?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符合享受“殘疾人繳費補貼”條件而未辦理申請手續的殘疾人,2015年1月1日后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未辦理申請年度也不給予一次性代繳養老保險費 。
?。ㄋ模?014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市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2015年1月1日后戶籍跨省市遷移的人員 , 每年須向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生存證明 。未提供生存證明的 , 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停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 。
?。ㄎ澹┐锏窖媳O沾雋烊∧炅淅奐平煞涯晗薏宦?5年的參保人,不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件,也不愿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養老保險費的,清退本人個人賬戶,終止并解除養老保險關系 。
?。┌湊帳姓短旖蚴斜徽韉嘏┟襠緇岜U鮮孕邪旆ā罰ń蛘ⅰ?004〕112號 , 以下簡稱“津政發112號文件”)參保的征地參保人員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范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本人建立個人賬戶,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作為征地補貼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計息、銜接和繼承等按照《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條件、待遇計發辦法和支付養老金資金渠道,仍按照津政發112號文件規定執行 。
?。ㄆ擼┍就ㄖ?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短旖蚴谐青l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實施細則》(津人社局發〔2009〕22號)同時廢止 。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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