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一方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
【離婚后一方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離婚后一方不給撫養費怎么辦】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 , 那他可以減少給付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 , 無力按原數額給付 , 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 , 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 。
(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 , 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 , 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
孩子撫養費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司法解釋 , 夫妻雙方離婚后 , 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
3、有特殊情況的 , 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 , 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 , 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
以上便是關于一方不給撫養費該怎么辦的內容 ?,F實生活中,通常情況是法院判決后,一方拒付撫養費,那么另一方就可以拿著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此過程中 , 如果您遇到什么問題需要找律師咨詢,可以咨詢94常識網相關專業律師,他們會幫助您解決疑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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