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是否可以以立遺囑確立監護人
民法典規定,被監護人的父母作為監護人時,可以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指定由誰作為監護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九條 【遺囑指定監護人】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
二、監護權的內容
(一)人身監護權
監護權的人身監護權與親權中的身上照護權的內容基本相同,具體包括:
(1)住居所指定權 。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 。此權利由監護人行使 。對于精神病人,亦同 。
(2)交還請求權 。當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誘騙、拐賣、隱藏時 , 監護權享有請求交還被監護人的權利 。
【遺囑可以指定監護人嗎? 民法典中是否可以以立遺囑確立監護人】(3)被監護人身份行為以及身上事項的同意權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獨立行使身份行為和獨立決定身上事項 , 必須經監護人同意 , 方能行使 。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職業的許可,法律行為的補正等,都由監護人為之 。
(4)撫養義務 。這一義務源于親屬權的義務,監護人應當為被監護人提供扶養費 , 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 , 但被監護人有財產的除外 。對被監護人無法定扶養義務之人 , 不承擔此項義務 。
(5)對被監護人監督、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被監護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監督的權利和義務,與親權的內容相同;被監護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監督的權利義務有特殊的內容,除了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還負有監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 。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監督不力 , 被監護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的義務 。
(6)對于精神病人的特定護養、救治義務 。應根據具體情況,對被監護人進行醫治,促使其康復 。
(二)財產監護權
監護人應全面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 。其主要內容為:對被監護人財產的管理權 。監護人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 ,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可以通過遺囑的形式指定監護人 。被監護人的父母作為監護人時 , 父母可以通過立遺囑 , 在自己喪失監護能力或者死亡后,由誰作為子女的監護人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94常識網進行咨詢 。
猜你喜歡
- 指定監護的前提條件 指定監護的前提是什么
- 離婚后小孩的監護權可以變更嗎 民法典中離婚后小孩監護權可以更改嗎
- 民法典 指定監護人 民法典監護人的身份是否可以轉移
- 監護人怠于履行監護職責的 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可以要求撤銷嗎
- 監護人可以抵押孩子的房產嗎 監護人能抵押孩子的房產嗎
- 民法典中的監護人規定 民法典中哪些人可以當監護人
- 法定監護和遺囑監護誰優先 民法典遺囑指定監護優于法定監護嗎
- 殘疾人指定監護人證明怎么寫 殘疾法定監護人怎么填寫
- 民法典撤銷監護權 民法典中兄姐可以放棄監護權嗎
- 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 行政處罰法可以罰監護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