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格擔任臨時監護人的有哪些
父母過世或缺乏監護能力時 , 由下列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
法院以上述作為指定監護的順序,即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則由他們優先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如果祖父母 , 外祖父母均過世,則由未成年人的兄姐擔任監護人,依此類推 。但若前一順序中有監護資格的人沒有監護能力或對監護人明顯不利的,法院可以從后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 。如果沒有上述監護人 , 則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怎么辦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 。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上述監護人的 , 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當然,未成年人的父母亦可用遺囑的方式為未成年人指定上述人員中的某人或上述人員以外的人擔任監護人 。只要該項遺囑具有法律效力,這種指定應受到法律保護 。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
監護人的擔任
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 。監護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并依法律規定產生 。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應當由其父母擔任,如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按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或者民政部門 。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按照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親屬;
⑤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擔任監護責任 , 經有關單位同意的,出可以擔任監護人 。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沒有上述范圍的近親屬或近親屬喪失監護能力的,有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可以從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近親屬、朋友中指定監護人 。當近親屬對于由誰擔任監護人發生爭議時,有關單位、組織可以進行調解并從他們中間指定監護人 。
4、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因故暫時無法行使監護權,可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擔 。受委托擔任監護人的人為委托監護人 。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別規定之外 , 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仍由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承擔,但委托監護人對此確有過錯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
【臨時監護人百科 有資格擔任臨時監護人的有哪些】不管是處于什么樣的狀態或者人員,國家都會要求進行監護的設立 , 對未成年人員進行保護以及監管,任何監護人不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監護是需要進行一定的教育以及譴責,希望大家能夠明白這方面的知識,94常識網小編也希望大家能盡到自己的義務 。
猜你喜歡
- 法院怎么判監護人 監護權判給對方該如何應對
- 監護人不養孩子怎么辦 養子監護人應該如何設定
- 被監護人是什么意思是小孩嗎 被監護人是什么意思
- 未成年必須有監護人嗎 未成年指定監護人程序是怎么樣
- 子女多大可以選擇監護人 作為子女的監護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 爺爺奶奶算監護人嗎? 爺爺奶奶算監護人嗎
- 什么情況下居委會可以指定監護人 兩個居委會都指定了監護人哪個為準
- 精神病的監護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是什么 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有哪些責任
-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怎么解決 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怎么辦
- 法定監護人一般指哪些 法定監護人有什么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