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對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而取得“部分產權”的房屋,應如何處理?
答:對夫妻共同出資而取得“部分產權”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參照上述有關解答,予以妥善處理 。但分得房屋“部分產權”的一方,一般應按所得房屋產權的比例,依照離婚時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公布的同類住房標準價,給予對方一半價值的補償 。
問:對夫妻雙方均爭房屋“部分產權”的,可否采取競價方式解決?
【離婚后房產怎么分割?最全的答案在這里 離婚分割房子怎樣確定房子價值】答:對夫妻雙方均爭房屋“部分產權”的 , 如雙方同意或者雙方經濟、住房條件基本相同 , 可采取競價方式解決 。
問:離婚分割財產對房產的價值如何確定
答:可以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下可以競價,也可以根據評估確定 。但是,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財產的處理應以照顧女方和撫養子女一方的權益為原則,所以競價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雙方同意競價;(2)雙方經濟、住房等條件基本相同 。
問:在調整和變更單位自管房屋租賃關系時,是否需征得自管房單位的同意?
答:人民法院在調整和變更單位自管房屋(包括單位委托房地產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的租賃關系時,一般應征求自管房單位的意見 。經調解或判決變更房屋租賃關系的,承租人應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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