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召共和又作共和行政、共和時期,是指西周國人暴動后 , 因周厲王逃離鎬京,無法直接行使王政,由大臣周定公和召穆公共同執政的一段時期,另一說是共伯和奪權執政的時期 。該段時期從國人暴動后周厲王逃離鎬京起至周宣王登位,約為前841年至前828年的十四年期間 。從周召共和開始 , 中國歷史有了明確的紀年 。
共和的內容的幾種認定
共伯和說

關于“共和”時期的解釋歷來有兩種 。根據《古本竹書紀年》,“厲王既亡 , 有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又載“共伯和干王位” 。前841年(一說前842年)國人暴動,周厲王逃到彘(今山西霍州市),太子靜藏于召公家,共伯和攝行王事,稱為“共和” 。酈道元、蘇轍、羅泌、顧炎武、梁玉繩等從此說,此為是事的傳世的最早文獻記載,并且有《左傳》等其他的傳世文獻佐證,故近現代學者多從此說 。2011年底,《清華簡·系年》釋讀結果出版,共和在清華簡中就是共伯和 。

此外,《左傳·昭公二十六年》、《魯連子》等篇有共伯和稱王、“行天子事十四年”的記載 。
周定公、召穆公說
另一種解釋根據《史記·周本紀》所載 , 國人暴動后由周定公、召穆公二相共同行政,所以又稱“周召共和”,但不確切 。后世學問家如韋昭、杜預、司馬光等從此說 。
紀年開始與紀年上溯
共和元年(農歷庚申年、前841年)是中國歷史上有確切紀年的開始 。直到前828年周厲王死后,還政于其子周宣王前后14年的這段時期,史稱“共和行政” 。按照中國傳統紀年,自共和時期開始,中國的中原歷史有了連續不斷的紀年體系 。
共伯和即衛國君主衛武公 。周厲王時期,衛武公入朝任職 。《漢書·地理志·河內郡》孟康注釋,“共伯,入為三公者也”,而從彝銘記載分析,共伯和應先任“師”職,后任“三公者”之職 。《元年師兌簋》銘文有“師和父司左右走馬”,專家認為此“師和父”便是共伯和 。而后的《師晨鼎》、《師俞簋》、《諫簋》和《微史簋》所記載的“司馬共” , 當為升職司馬后的共伯和 。
【周朝的“共和”時期是如何出現的?為何出現原因一直存疑?】根據彝銘分析升職時間應在周厲王三年至五年期間 。《師?簋》(?,器名 , 音義皆不詳)銘文載,“惟元年正月初吉丁亥,伯和父……”,所謂“惟王元年正月初吉丁亥”,無法與厲王紀年正月丁亥日對上初吉日期,而若以共和紀年元年壬午朔正月丁亥六日,則正恰初吉 , 一些學者據此判定簋銘“惟王元年”指“共和元年” 。
夏商周斷代工程雖沒有解決共和問題,但將其作為周厲王之后的獨立紀年 。2003年,西周青銅逨盤在陜西眉縣楊家村出土 , 其銘文顯示周厲王之后就是周宣王,共和時期不獨立紀年,再度引發了共和的爭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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