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財產怎么處理 名不符實的婚姻夫妻房產紛如何處理】22年前 , 安徽女子張-萍(化名)按照當地習俗與黑龍江雞西農民王-勇(化名)舉辦婚禮 , 但一直未領結婚證 。婚后10年,王-勇來京打工,張-萍在家照顧孩子 。去年王-勇與另一女子領證結婚,得知這一消息后,張-萍將王-勇告上法庭,要求離婚并分割王-勇在北京購買的一套房產 。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 。
張-萍訴稱,1988年4月,她經人介紹在黑龍江省雞西市農村與王-勇相識 , 10月份二人按照當地習俗舉辦結婚儀式 。為了辦結婚證 , 她從原籍安徽先后開出過兩封介紹信,但均不符合雞西市民政局的要求 , 因此結婚登記一事被擱置,張-萍對此也絲毫不在意 。
婚后他們育有二子,為了給孩子一個寬裕的生活 , 1998年,王-勇到北京打工掙錢養家,并讓張-萍在家照看孩子 。張-萍說她來京看望過王-勇3次,此后近10年沒見過王-勇 , 雙方靠電話和短信保持聯系 。王-勇則定期往家里匯錢 。
2009年8月 , 王-勇回到老家索要戶口本 , 張-萍才知道王-勇要和另一女子結婚 。張-萍說她同意離婚,但是王-勇要給她賠償,王-勇拒絕拿錢 。
王-勇說他在認識現任妻子時曾想過與張-萍正式離婚 , 但是因為沒有結婚證,所以沒法協議離婚,到法院起訴離婚又怕影響孩子學習,所以事情一直擱下了 。他認為雙方1998年分開時這段婚姻就已經結束了 。
對于離婚 , 雙方均沒有異議 , 爭議在一套房產的歸屬 。2007年,王-勇在北京朝陽區晨光家園購買一套商品房,張-萍說這是為了兒子畢業后能在北京居?。臚?勇協商后作出的決定,而王-勇則說房子是他與現任妻子共同購買的,與張-萍無關 。張-萍到房管局查詢發現房屋被登記在了王-勇和另外一名女子名下 。
此案未當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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