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夫妻異地離婚該如何分割財產】
網友提問:
我與丈夫在兩地工作 , 婚后一直分居兩地生活,最近一段時間因感情不合決定離婚 。丈夫在外地有一套住房和一輛汽車,我們結婚時在湖北潛江有一套住房,我想咨詢一下,夫妻異地離婚該如何分割財產?
潛江律師解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4條、第9條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該為夫妻共同財產,對夫妻共同財產 , 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產生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等情況 , 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對于分居兩地的夫妻,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為各自所有,對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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