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2002年5月 , 原告李某訴被告其夫金某離婚一案,經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準予離婚,其財產用于償還共同債務后,將該債務進行了分割,由原告李某承擔17384.70元,被告金某承擔1688.65元 。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判決生效 。此后,李某經過多方努力,還清了自己承擔的全部債務,而金某則因無法還債躲避他鄉 。2004年底,該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此案進行了再審 , 在認定事實沒有任何變化的情況下,維持了準予離婚等原一審判決的所有五項內容,增加一項判決為“原審原、被告在婚續期間共同所欠債務,除原審判決各自償還的外,雙方應承擔所欠債務的連帶責任 。”據此,法院對李某正在經營的物資進行了查封和拍賣,以償還原審已分割給被告金某承擔的所欠債務 。李某不服,提起申訴 。
評析:
【民法典關于離婚補償 離婚析產后的債務返償不能適用侵權作為法】該再審判決是完全錯誤的 。原因是適用法律錯誤 。再審判決適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 ?!痘橐龇ā返谌l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 以共同財產清償 。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則人民法院判決……”原一審判決符合本條規定精神 , 符合公平負擔精神,無疑是正確的 。故此案不應提起再審 。再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看來,再審判決關于“連帶責任”上說源自這里,再審判決認定原審原、被告共同“侵權”了 。那么,什么是侵權,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贝藯l第二款規定得十分清楚,所謂侵權就是指因為過錯侵害人他的財產或者人身并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原審原、被告的欠款問題屬合同未履行問題,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對此作了專門規定,并恰恰將此案問題跟侵權行為嚴格區分開了 。原審原、被告的合同履行問題是債權關系,債權是一種相對權 , 而侵權行為侵犯的是債權之外的其他權利 , 主要是物權、知識產權、人身權等絕對權 。因此,再審判決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將原審原、被告所負債務視為不法侵權行為就是完全錯誤的了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民法典離婚法財產如何分配 民法典中離婚后財產如何分配
- 民法典婚后財產離婚怎么分 民法典中剛結婚就離婚財產如何處理
- 離婚后怎樣逃避債務 借離婚逃避債務問題怎樣處理
- 老贍養問題及財產分割協議 民法典中贍養和財產分割協議可否撤銷
- 民法典中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民法典中離婚財產分割如何辦理
- 離婚后財產沒有分割多少年有效 離婚后未主張財產分割幾年有效
- 婚內借條離婚時該怎么處理 婚內借條離婚后是否有效
- 民法典中關于離婚財產的規定 民法典中如何申請離婚財產判定
- 關于現在小孩早戀你們怎么看待的
- 民法典離婚房產贈與子女 民法典中離婚財產贈與子女判決如何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