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先提出離婚 , 就要少分財產”的說法不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 。在我國,公民有結婚的自由也有離婚的自由 , 誰先提出離婚并不會影響離婚時財產的分配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 ,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依據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離婚中少分財產的情形 誰提出離婚誰就少分財產是錯誤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2021夫妻共同財產 2021夫妻該如何約定財產協議
- 婚姻期間財產協議有法律效力么 什么是婚姻財產約定,有何法律效力
-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夫妻財產約定在哪些范圍內受法律保護
- 結婚沒有領證又離婚怎么辦錢能要回來嗎 感情不和沒有結婚證怎樣離婚?男方要求返還10000元錢怎么辦
- 離婚財產分割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離婚時財產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 妻子給丈夫買保險,離婚了怎么分配 為妻子購買的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
- 遺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區別 遺產同家庭共有財產如何區分
- 婚后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 夫妻約定的財產有法律效力嗎 夫妻財產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嗎
- 夫妻雙方財產約定的效力 夫妻財產約定有對外效力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