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被丈夫拳打腳踢,妻子能否找丈夫的單位領導出面調解?110會不會介入受理家庭暴力的報警?對于這些問題,在今年12月起施行的《廈門市(xiamenshi)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決定》中都能找到肯定的答案 , 如果用人單位對家庭暴力再有“管不了”的托詞 , 那就是違法了 。
【家庭暴力單位領導管不管 家庭暴力單位不作為要被追究責任如何處理】家庭暴力也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 。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 , 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都曾受到過與其關系密切者的身體虐待 。
從今年12月份起,《廈門市(xiamenshi)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正式實施,據悉這是一部經過4年的籌備和調研才得以誕生的法規 。這也是廈門市乃至全省第一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規,標志著廈門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納入了法制化軌道 。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決定》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有勸阻、制止或舉報家庭暴力行為的權利”,并要求在預防、制止家庭暴力時,應保護當事人的隱私,避免損害當事人的人格尊嚴 。另外,投訴家庭暴力的渠道更加多樣化,不僅公安機關、居委會可以介入,單位領導也應出面調解,對家庭暴力行為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
單位不作為要被追責
廈門市婦聯主席翁*珠介紹說,從2000年至今,廈門的家庭暴力案例在婦聯信訪總數中所占比例有提高的趨勢 , 從2000年的14.5%增長到2008年的20.4% 。
家庭暴力案件數的上升,除了受害者的軟弱使施暴者有恃無恐之外,立法上的不足和社會寬容也促進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先前,社會各界對家庭暴力問題采取的是“鄰居不勸,居委會不問,單位不管,不出人命執法機關不理”的消極態度,盡管家庭暴力性質比社會上一般暴力惡劣,它卻成為“四不管”的真空地帶 。
為此,今年12月起施行的《決定》,在保護措施方面對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的職責分別作了特別的細化規定,特別是強化了公安機關對于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職能,將家庭暴力報警納入110受理范圍 。受理案件后,公安機關將依法組織對受害人的傷情進行鑒定,為正確處理案件提供依據 , 并根據不同情況對案件分別作出處理 。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 《決定》特別規定單位在家庭暴力中的作用,要求家庭暴力行為人所在單位要對行為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并視情節輕重,依照規定給予取消評優資格或相應處分 。家庭暴力當事人所在的單位,如果對于家庭暴力事件不作為將被追究責任,廈門市婦兒工委可以根據《決定》向該單位發出督察書,移交給相關部門處理 。
廈門市婦聯相關人士介紹說 , 一些單位領導認為家庭暴力只是家庭內部的一般事務,因此采取不過問、不干預的消極態度,從而使得施暴者更加肆無忌憚地實施暴力行為 。因此,《決定》特別把單位也納入家庭暴力的調解力量 , 如果施暴人的單位介入家庭暴力問題的解決,將會產生明顯的效果 。
受害人不作性別區分
家庭暴力是發生于有血緣、婚姻、收養關系并且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之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但婦女遭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 。
值得關注的是,《決定》這一次對家庭暴力受害人沒有作性別和年齡上的區分,保護對象也不僅包括容易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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