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法定繼承糾紛判決后還需要公證嗎
民法典對法定繼承糾紛判決后還是否要公證沒有規定 , 而《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對法定繼承糾紛作出判決,判決收生效后就要執行 , 不需要公證也具有法律效力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執行管轄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
第二百二十六條 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
【民法典關于繼承公證 民法典中法定繼承糾紛判決后還需要公證嗎】二、適用法定繼承的情形有哪些
適用法定繼承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1)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用遺贈扶養協議或者遺囑的方式,對其財產作出任何處理的 。
(2)遺產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遺產分割以前.遺囑繼承人表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入表示放棄受遺贈的 。其所放棄的遺產部分適用法定繼承 。
(3)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民法典》規定了喪失繼承權的行為 , 只要繼承人實施了喪失繼承權的行為之不論該繼承人是法定繼承人還是遺囑繼承人,均喪失繼承權 。對于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遺囑中指定由該繼承人領受的遺產部分,適用法定繼承 。
(4)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繼承能力和受遺贈能力消滅,因而就不能繼承和接受遺產 。
(5)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財產;被繼承人所立遺囑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就是無效遺囑 。
(6)遺囑末處分的遺產;被繼承人雖然立有遺囑,但還有部分遺產在其遺囑中并不作處理 。則該部分遺產適用法定繼承 。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 , 民法典對法定繼承糾紛判決后還是否要公證沒有規定,而《民事訴訟法》規定 。法院對法定繼承糾紛作出的判決書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申請公證的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94常識網進行咨詢 。
猜你喜歡
- 民法典規定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中繼承權喪失的種類有哪些
- 民法典無遺囑繼承房產 民法典中小產權房遺囑繼承有期限嗎
- 事實婚姻有繼承權嗎? 民法典中事實婚姻的夫妻有繼承權嗎
- 放棄房屋繼承權公證 民法典中不動產的放棄繼承是否需要公證
- 民法典關于遺囑 民法典有抵押房產能否辦理遺囑
- 民法典關于房子產權繼承 民法典未取得產權登記房產能否繼承
- 父母遺產繼承訴訟有效期為幾年 民法典中父母過世房產繼承多久有效
- 征收水田補償標準 水田征地補償款能否繼承
- 不贍養老人的子女有繼承權嗎 不贍養老人的子女可以繼承嗎
- 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財產繼承人是誰 沒有繼承人與遺囑財產給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