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3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有無人身損害不影響財產損害賠償的請求時效 。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
【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猜你喜歡
- 繼子女無贍養可以繼承財產嗎?
- 離婚中對財產進行鑒定合法嗎?
- 法律規定離婚財產怎么評估
- 什么樣的財產是婚前財產
- 刑事案件怎么轉移財產
- 家暴后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是什么
- 離婚后損害賠償糾紛有哪幾種情形
- 房屋財產分割需公證嗎?
- 房產作為個人財產應該怎么處理
- 離婚的財產糾紛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