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追認怎么樣進行】

我國《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
《合同法》中“追認”這個概念是現代民事法律規范中允許本人對于無權代理人、無處分權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為的民事行為的一種嗣后承認制度 。追認權即是本人通過特定的法律行為,使無權代理人、無處分權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為的行為成為有效法律行為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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