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產再次抵押買房是可行的,房屋抵押貸款指的是房屋抵押貸款方可以用自己,家人,親友或朋友的房產作抵押物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的一種方式 。申請條件有以下幾點: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不含)周歲之間;外國人以及港、澳、臺居民為借款人的,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職業 。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留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或未婚聲明) 。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 。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的能力 。
5、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
6、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所需要的材料有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投資收益證明、在銀行近6個月內的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
【房產再次抵押買房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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