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法律效力是: 要約對要約人的約束力!

要約法律效力是:
1. 要約對要約人的約束力 。此種約束力又稱為要約的形式約束力,是指要約一經生效,要約人即受到要約的拘束,不得隨意撤銷或對受要約人隨意加以限制、變更和擴張 。
2. 要約對受要約人的約束力 。此種約束力又稱為要約的實質約束力,在民法中也稱為承諾適格,即受要約人在要約生效時即取得依其承諾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
【要約的效力模式是什么】
猜你喜歡
- 高齡孕婦需要做哪些檢查 高齡產婦必做的六種產前檢查
- 喝水十妙招 可健康養生
- 養生秘方 精力旺盛的25招
- 孕婦挺著肚子走路的原因是什么
- 孕期有這4種“難以啟齒”的癥狀,說明胎寶寶發育很好!
- 哮喘偏方 讓你的哮喘停下來
- “傷寒雜病論”里養生秘方
- 健康長壽聽專家的 堅持走路
- 喬布斯哪年去世的
- 為什么孕晚期睡眠不好 詳解孕婦睡不好的原因及應對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