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系
案情簡介:
劉某是一個退休女工,由于生活、經濟等原因,與退休干部蔡某同居 。同居后劉某發現蔡某個人習慣極為不好,脾氣特別暴躁,常常醉酒、賭博,向別人借錢不還、還經常動手打劉某 。劉某向法院起訴與其解除同居關系 , 可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要求解除同居關系法院受理嗎 要求解除同居關系,法院是否受理】律師點評:
同居關系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同居關系是一種基于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關系 。狹義的同居關系是指雖不完全具備合法婚姻的構成要件 , 但在某些方面與婚姻關系相似的同居關系 。從同居各方面的性別出發有同性和異性同居之分 。從同居各方的婚姻狀況入手,有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之分 。從雙方對外所公示出的關系來看,有對外以夫妻名義相稱和不以夫妻名義相稱的同居 。這里講的是狹義的同居 。
解除同居關系法院是否受理,這是根據同居的不同情況而定:
(1)對于未婚同居的,即雙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共同生活的 , 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勵,不在法律調解的范圍內 。這是他們對自己生活狀況的選擇 , 同居關系存在、解除與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訴解除同居關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因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發生糾紛法院應當受理 。
(2)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屬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為,是離婚損害賠償的理由 。對此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禁止有配偶與他人同居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就此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 , 法院應當受理,并一律予以解除 。
(3)對有配偶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應視為重婚,法院不但應一律解除他們的同居關系,還應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為此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因同居關系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提起訴訟的 ,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
根據此案例,劉某與蔡某的同居關系 , 劉某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 。
以上就是華律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要求解除同居關系,法院是否受理的知識,如果您還有更多的疑問,可以咨詢94常識網專業律師,或者直接委托94常識網律師幫您擺脫法律困境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軍人非法同居會怎么樣 軍人非法同居應該如何處理
- 同居 事實婚姻 關于同居,事實婚姻方面的問題
- 分手后女方要青春損失費 同居分手,女方能主張“青春損失費”嗎
- 同居可以分遺產嗎 同居生活遺產分割
- 同居和結婚有什么區別 結婚與同居的區別在哪
- 我國法律對非婚同居的態度 非婚同居人身關系在我國的法律地位
- 同居期間的贈予要返還嗎 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財物能否返還
- 同居關系是法律關系嗎 同居涉及到哪些法律問題
- 怎樣解除同居關系和財產 如何處理解除同居關系的財產糾紛
- 同居糾紛處理方法 淺談如何處理好同居糾紛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