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怎么除名的條件有哪些
夫妻離婚,一般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其辦理房地產更名手續如下: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 , 如離婚協議書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
(3)上述兩種情況 , 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
(4)離婚后更改房屋產權歸屬的征稅標準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 。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 , 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 。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 。因離婚需在房產證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簽訂協議,明確房子以后歸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繳契稅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 , 調解無效的 , 應當準予離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 , 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蹤 , 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離婚后房子除名 離婚房子怎么除名的條件有哪些】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離婚房子除名的條件有什么”問題進行的解答 , 離婚后對房屋進行過戶的,首先要確定房屋歸哪一方所有,確定房屋歸屬后 , 再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 。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 , 歡迎到94常識網進行法律咨詢 。
猜你喜歡
- 婚前財產增值部分離婚要分嗎 婚前財產增值離婚時怎樣分割
- 房產婚前婚后的區別 房產婚前婚后如何區分
- 離婚后房產更名流程 離婚房產更名程序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
- 離婚之前把財產轉移給孩子可以嗎 離婚前財產轉給孩子,算是財產轉移嗎
- 2021年離婚房產分割標準 2021年離婚房產分割的辦法有哪些
- 離婚之后有貸款的房子怎么去名 離婚房子有貸款能去名字嗎
- 夫妻婚后買房寫一個名屬誰財產 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
- 婚前財產公證離婚后怎么分 婚前財產公證離婚會分嗎
- 婚前財產協議和婚后財產協議的區別 婚前財產協議的特點有哪些
- 婚前房產離婚時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婚前財產婚后增值部分在離婚時要如何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