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 , 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
相關知識:夫妻債務最新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通過 , 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制定本解釋 。
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第四條本解釋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
婚前債務是自行承擔嗎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 , 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
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 , 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后向其配偶主張權利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債務與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且婚前所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或已成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個人債務即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 。但債權人對此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后 , 債務人的配偶只在其實際接受財產或受益的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婚前債務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什么,婚前債務是自行承擔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淺析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 在認定和處理夫妻共同債務中存在的問題有什么
- 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償還問題 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償還的部分,具有什么樣的特征呢
- 婚前財產能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償還嗎 債權人能否向法院申請用婚前個人財產償還婚后夫妻共同債務
- 判決夫妻一方承擔債務的 裁判的夫妻債務能否對抗債權人
- 夫妻債務怎么證明個人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要如何證明
- 離婚時的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區分 離婚中區分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
- 夫妻離婚后債務怎么分配 夫妻內部怎么分擔離婚債務
- 離婚債務承擔 離婚債務清償辦法是什么
- 民法典關于夫妻一方債務 民法典應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情形有哪些
- 婚后夫妻債務要婚前財產償還嗎 妻子婚前財產可以納入婚后債務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