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哪些人不能結婚 法律規定哪些人不可以結婚】
一、法律規定哪些人不可以結婚
我國的《民法典》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說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 , 至少以下五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1、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系,而且這種婚姻關系沒有中止的人 。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
2、低于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性早于二十周歲 。
3、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 。患麻風病未經治愈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 , 禁止結婚 。
4、和自己有著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 。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
5、對于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 。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后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 , 應當準予離婚 。
二、可以和精神病人結婚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的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該規定明確了結婚的當事人必須具備的實質要件之一:男女雙方應具備對結婚的判斷能力和意思表達能力 。這實際上是一種能力的兩個方面,一是當事人能自主地、正確地判斷婚姻的法律性質和結婚登記的法律意義;二是能夠將與對方結婚的意思正確地表達出來 。
由于婚姻登記機關根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行為判斷其主觀上是否完全自愿,故不能正確地表達結婚意愿的精神病人,不符合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的實質要件 。其次,我國《民法典》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行為主體必須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無效 。
結婚屬于當事人設立民事權利義務的民事行為,男女雙方必須具備充分的民事行為能力 。故完全喪失辨認自己行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結婚 。至于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能否結婚的問題比較復雜,從尊重、保護精神病人權益角度考慮,如果當事人基本上能夠判斷結婚的法律意義并能正確表達意愿,其監護人亦同意的,應準予結婚,反之則不應準許 。
通過94常識網小編介紹了法律規定不可以結婚的人群 , 相信你對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認識 。我國《民法典》中明確規定一定范圍內的近親屬之間不可以結婚,同時也規定患有不宜結婚疾病的人不能結婚 。這些都是要重點注意的 , 不然即使其他條件符合,也是不能結婚的 。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歡迎咨詢94常識網在線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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