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標權糾紛中銷售者如何免責】

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 ,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 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 , 可以免除賠償責任 。
【法律依據】
根據《商標法》第64條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注冊商標 , 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 , 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 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 , 不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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